
林姓警員PO出猛男照。翻攝Threads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周庭慶/台東報導】台東警分局一名林姓警員因勤於健身,並且常在社群網站分享執勤與健身照片擁有上萬名粉絲,不料卻被控上班時間溜班上健身房及浮報加班費,並依偽造文書及詐欺罪嫌移送辦,林員為此透過律師發佈聲明強調絕無不法,並反控警局「混淆視聽」,對此台東分局並未回應。

林姓警員PO照及發文反控警局。翻攝Threads
林姓警員表示,自民國109年9月分發至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分局擔任基層警員職務,從來兢兢業業、行事清明,絕無違法之事。近日,本人雖遭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分局督察組以「浮報加班費」之事由函送,惟本人從警以來,從未於加班時段外出從事與職務無關之
私人事務,更遑論有藉此「浮報加班費」之事。另外,本人雖曾在非加班之「待命」時段外出,惟該時段外出之事,均經單位主管許可,並無擅離職守,更無如新聞所述有偽造文書等情。
臺東分局督察組疑似因不滿本人曾於113年間,因該組違法行政處分(申誡乙次)向公務人員保障曁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經該會認有違法後撤銷,多刻意將「非加班之待命時段外出」包裝為「加班外出」,混淆兩者視聽,難謂無以珍贵之司法資源,報其私仇之嫌。另外,本案尚屬偵查階段,偵查機關本應秉持偵查不公開之原則,何以各大媒體均知曉本案與其中細節?臺東分局督察組是否有相關人員涉犯刑法第132條第1、2項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本人將依法向臺灣臺東地檢署告發啟動偵查程序。最後,本人必須強調,臺東分局雖一再刻意以「函送」、「臨時動(如臨時通知兩天後調派綠島)等方式「排除異己」,然本人以擔任警察為榮,絕不會因此退縮,更要以此捍衛基層員警之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