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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案大逆轉!郭信良「13年重刑」翻盤 二審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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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賄案大逆轉!郭信良「13年重刑」翻盤 二審改判無罪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台南報導】

台南前市議長、現任議員郭信良捲入安南區土地重劃案,被控與當地里長高進見向重劃會會長廖堅志收賄1300萬元,一審遭重判13年。不過案件上訴後,台南高分院今(22)日改判翻盤,認為全案證據不足,撤銷原判,郭信良與高進見收賄部分均改判無罪。高進見另涉教唆偽證罪,維持6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這起案件源於台南市安南區佃西重劃案。檢方指控,廖堅志為求案子順利,於重劃過程中交付1300萬元,由高進見轉交郭信良,企圖藉此獲取政治協助。一審法官採信廖的證詞,認為郭、高各得650萬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重罪;但郭、高均堅稱清白,隨即提起上訴。

二審法官重新審酌卷證後指出,關鍵證人廖堅志在不同階段共提出9種版本的供述,內容反覆,從「全款給高進見」到「郭可能影響地價重審」說法不一,且並無具體金流證據能證明郭信良確實收受賄款。法官認為,在缺乏明確財務往來及其他佐證情況下,無法以單一供詞作為定罪依據。

 

庭訊中,郭信良再度強調自己清白,表示「若真有金錢往來,不可能金額不清楚」,並批評指控毫無根據。辯護律師也指出,廖的證詞前後矛盾,難以作為定罪依據。檢方則主張,一審已有完整事證,認為辯方刻意模糊焦點。

 

最終,台南高分院審酌整體證據後,認定收賄罪部分證據不足,改判郭信良與高進見無罪,廖堅志同樣獲判無罪,但高進見另涉教唆偽證罪,維持原審6個月刑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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