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鳳山女車主「停自家門口」連兩天挨罰,氣炸。圖/ 翻攝 @threads)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王祿祖 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區一名女屋主氣炸!日前她將車停在自家騎樓,卻連續兩天遭檢舉開罰,讓她忍不住在網路上發文怒批「這是什麼荒謬的法令?停自家門口也不行!」更直言、警察沒有按鈴勸導就直接開單,讓她大嘆「停在家裡被罰,停在馬路上反而沒事,這到底合理嗎?」
據了解,鳳山分局指出,警方於10月18日及19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鳳山區文昌街有車輛停放在騎樓內,員警到場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1款,認定屬「於人行道(含騎樓)停車」違規行為,依法告發開單,處以600至1200元罰鍰。
不過,該名屋主氣得直呼「車停在自己家門口也不行,那以後大家都停到馬路上好了!」她更指出,連續兩天被同樣的檢舉人檢舉,打電話向里長反映,里長竟建議「先把車移出來避避風頭」,讓她更無奈表示「難道要看檢舉魔人心情?」
對此,警方強調,騎樓屬於公共通行空間,即便是自家門前、屋主所有土地範圍內,只要有設計作為人行通道,仍屬「人行道範圍」,民眾不得任意停車。若有檢舉或警方到場取締,仍會依法開罰。
此事在網路上掀起熱議,不少網友痛批「法令太死板」、「這樣反而害大家都停馬路更危險」,也有人認為「法規本來就清楚,是屋主自己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