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說:彰化警方帶著亂丟廢棄物的林姓負責人到場確認,訊後依發棄物清理法送辦
【賴傳媒、記者爆料網/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分局芬園分駐所獲報芬園鄉貓羅溪河床旁近日遭棄置木棧板等廢棄物,經調閱沿岸監視器循線鎖定一輛自小貨車(車號0000-SL),並成功查出是由一家企業有限公司林姓負責人所為,林男到所說明坦承因「貪一時之便」違法傾倒廢棄物,訊後,全案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送環保局裁處。
彰化分局芬園分駐所副所長黃順益指出,經調閱監視畫面發現,該輛自小貨車自台中市烏日區溪岸路堤岸道路載運棧板及木板進入貓羅溪沿岸,不久車上物品即消失無蹤,在查出37歲林姓車主到案說明,林男坦承因損壞棧板處理費用高,遂趁機傾倒於河畔。警方會同環保局到場勘查確認物品無誤,依規定移由環保局裁罰。
彰化警分局呼籲,任意棄置廢棄物不僅破壞環境景觀,更可能造成水源污染。警方將持續與環保單位密切合作,嚴查違法傾倒、棄置廢棄物行為,以共同守護美好的家園環境。







